行业现状
近年来,随着核医学与精准医疗技术的发展,核技术利用在医疗卫生中的应用日趋广泛,越来越多的大型综合医院开始使用放射性同位素药物进行诊断治疗,而放射诊疗设备也逐渐遍布大大小小的各级医院。从放射工作场所的DR、 CT,到核医学科的SPECT-CT和PET-CT、 I-131甲癌及甲亢治疗,乃至于直线加速器、后装机、质子放疗,都是利用辐射装置和放射性同位素为人类造福。1目前,辐射环境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辐射泄露乃至放射源遗失事件屡屡发生,辐射安全的重要性随着放射诊疗设备的大量普及愈发显得突出,医疗辐射环境的评估、规划、论证和建设被摆到了非常重要的位置。因此在核技术利用的同时,需要做好辐射防护工作,实现辐射防护最优化,在利用核技术的同时将其对人员、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实现保护环境和保护公众的目标。国内某医院曾出现过核医学科、放射科多人罹患甲状腺癌、乳腺癌的情况。业内也对医院放射性工作人员癌症风险高存在一定共识,加强对医疗照射的监测监管,有助于降低辐射卫生风险,保护公众、医护人员,降低不必要照射。
辐射防护基本要求
为保障周围医护患者及家属的安全,对于放射性科室的机房及部分周边基础设施需要进行防护及屏蔽处理,实时监控辐射,避免公众及医护人员收到不必要的辐射。根据所操作的放射性核素的权重活度大小将工作场所分为三级。
核医学工作场所的防护要求主要是按照工作场所分级对活性实验室、病房、洗涤室、显像室等场所室内表面及装备结构的防护要求。核医学工作场所依据管理需要可分为三区,即控制区、监督区和非限制区。
控制区是指在其中连续工作的人员一年内受到照射剂量可能超过年限值十分之三的区域,如制备、分装放射性药物的操作室、给药室、治疗病人的床位区等。
监督区是在其中连续工作的人员一年内受到的照射剂量一般不超过年限值十分之三的区域,如使用放射性核素的标记实验室、显像室、诊断病人的床位区、放射性核素或药物的贮存区、放射性废物贮存区等。
非限制区是在其中连续工作的人员一年内受到的照射剂量,一般不超过年限值十分之一的区域,如工作人员办公室、电梯、走廊等。
医院辐射防护区域
放射科公共区域
核素治疗病房
制备、分装放射性药物的操作室
影像诊断室
给药室
放射性药物贮存区
防护措施
屏蔽防护 根据医院中常用放射性元素的种类,采用合适的屏蔽材料,如铅、铅玻璃、有机玻璃等。针对放射科影像诊断设备机房及配套基础设施进行防护装修,个性化防护设计还能够使检查环境更为友好,满足医疗环境人性化的发展趋势。
环境监测防护 对医院重点区域,比如核素治疗病房、普放设备机房等地进行放射性数据的实时监测,一旦出现异常即时预警。
医护人员防护 为医护人员实时配备射线防护器材、剂量监测设备,实时了解医护人员的累积剂量。
患者防护 全流程监控患者用药、治疗、观察以及最终离开的过程中放射性药物的剂量及活动情况,且每个患者单独隔离防护,避免患者间的相互照射。
防护原则
按照实践的正当性防护与安全最优化与剂量限值的辐射防护要求、对辐射危害因素有效防护,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与安全,保障各种放射装置的安全可靠运行;遵循射线工作场所布局与设置以安全、方便、卫生为原则,以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与省环境厅批复文件为依据,对放射源贮存室进行辐射防护安全设计。
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防治法》
▶ 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
▶ 放射治疗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HJ1198-2021
▶ GBZ130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
▶ GBZ130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
▶ 《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 (HJ 1188-2021)
▶ GB 1887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 GBZ-120核医学放射防护要求
▶ GBZ121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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